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,具备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理念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,系统掌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与方法,具备解决电子信息工程应用领域实际问题能力,能够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从事信息处理、系统开发、电子产品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与要求
(一)知识要求
1.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,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;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数学、物理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。
2.掌握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学习信息获取、信号处理、信号传输以及电子信息系统设计、应用开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,掌握电子信息工程应用方法。
3.了解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方向;了解国家电子行业的政策、法规及发展状况。
(二)能力要求
1.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新技术、新知识的能力。
2.具有一定的电子设计、信息处理、应用开发和集成电子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。
3.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、工程实践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。
4.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。
(三)素质要求
1.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;具有法律意识,自觉遵纪守法;热爱本专业、注重职业道德修养;具有诚信意识和团队意识。
2.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、人际沟通修养和现代意识;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。
3.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,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。
三、专业基本信息
学科门类:工学
专业大类:电子信息工程类
专业代码:080701
标准学制:4年
修业年限:4~6年
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
四、总学时、总学分
总学时:2272 学时;总学分:171 学分
五、专业主要课程说明
电路分析基础 、模拟电子技术、数字电子技术、信号与系统、高频电子线路、单片机原理与应用、电磁场与电磁波、通信原理、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、数字信号处理
六、毕业及学士学位要求
(一)毕业资格
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171学分,其中必修课138学分、选修课33学分,取得毕业资格。
(二)学位授予
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,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