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要,具备计算思维和工程理念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,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与方法,具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设计、开发、应用和管理能力,能够在相关行业和领域从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、开发、维护、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与要求
(一)知识要求
1.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;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数学、物理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。
2.熟悉计算机硬件组成及工作原理;掌握基于计算思维的软件开发方法和信息管理方法。
3.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前沿技术和发展方向;了解国家信息产业的政策、法规及发展状况。
(二)能力要求
1.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新技术、新知识的能力。
2.具有软件系统分析与开发的能力、软件项目管理与维护能力,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应用问题。
3.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、工程实践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。
4.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。
(三)素质要求
1.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;具有法律意识,自觉遵纪守法;热爱本专业、注重职业道德修养;具有诚信意识和团队意识。
2.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、人际沟通修养和现代意识;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。
3.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,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。
三、专业基本信息
学科门类:工学
专业大类:计算机类
专业代码:080901
标准学制:4年
修业年限:4~6年
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
四、总学时、总学分
总学时:2112 学时;总学分:162.5 学分
五、专业主要课程说明
数据结构、算法设计与分析、计算机组成原理、操作系统、计算机网络、数据库原理及应用、软件工程、编译原理
六、毕业及学士学位要求
(一)毕业资格
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162.5学分,其中必修课124学分、选修课38.5学分,取得毕业资格。
(二)学位授予
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,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