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工程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

时间:2021-09-10     来源:信息工程学院     阅读0

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,是学校和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,既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又有利于学术文化交流。为了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,特制订我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。

一、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

本学院安排教学工作任务时,应遵循先专职后兼职的原则, 优先安排本院专职教师或行政人员授课,后从校外聘请外聘教师授课。

二、外聘教师聘任的条件

(一)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热爱人民教育事业,竭诚为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立德树人服务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师德。

(二)、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相应的学历、职称和业务能力。

(三)、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企业工作背景。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,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。

(四)、初次被聘为 我校外聘教师的年龄一般应在 60 岁以下,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且专业紧缺的优秀师资,可放宽到65 岁。

三、外聘教师的管理

(一)、在学校相关外聘教师制度规定下,在学院统筹下,外聘教师归属各教研室具体管理。学院教学科负责就外聘教师的相关事宜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。

(二)、教研室负责外聘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,负责与外聘教师的日常联系,定期召开外聘教师会议,通报有关教学工作情况,听取意见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。

(三)、教研室根据学院总体教学任务安排,及时向外聘教师下达《教学任务通知书》,注明讲授课程、学时、上课班级的情况,并准确告知上课时间、地点等事宜。下达任务时,应附上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,并提出课程基本教学要求。

(四)、教研室位负责外聘教师基本信息的采集,并及时更新。

(五)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。外聘教师相关教学档案材料由教研室管理。

四、外聘教师的聘期、考核及续聘、解聘

(一)、学院根据课程需要、外聘教师教学情况等,可提出长期聘用与短期聘用建议,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,与外聘教师签订长期或短期聘用协议。

(二)、外聘教师的考核。外聘教师在聘期内应接受学院的学期考核与年终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解聘的依据。对考核不称职者不再聘用或续聘。

(三)、聘期期满,聘约自动解除。考核称职者,因工作需要的,由教学单位提出续聘申请。

(四)、辞聘、解聘

外聘教师在受聘期内,应严格遵守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各项教学规范,教学期间确实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,应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辞聘申请。

在聘期内,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以解聘。

1 、在学生中散 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有损害我校形象的言行;

2、出现教学事故;

3、教学效果差、学生意见大,教学难以进行;

4、因违法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、行政责任的;

5、违反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中的高校教师七条“师德红线”;

6、谎报资历、业绩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;

7、年度考核基本不合格;

8 、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。

五、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信息工程学院